为什么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是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在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四中全会又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角度,明确提出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党执政的重要目标,并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这充分说明我们党对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重视,对于我们党完成执政的历史任务、巩固执政的社会基础意义重大,对于我们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意义重大。那么,我们党为什么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呢?

  首先,只有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才能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和条件。国际经验表明,走出低收入国家并向中等收入国家迈进的时期,即人均GDP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时期,可能出现两种前途:一种是进入“黄金发展时期”,因为经济社会变革,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因而可以保持一个较长时期的经济增长,顺利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另一种是进入“矛盾凸显时期”,因为经济社会不协调,各种经济社会矛盾不断显露出来,如果处理不当,矛盾激化,经济社会发展就会停滞不前,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和倒退,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拉美现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已达到11.67万亿元人民币,按现行汇率计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突破1000美元,跨上一个重要台阶。经济结构也基本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换,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已经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但是,经济发展了,经济结构调整了,社会结构,包括人口结构、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地区结构等,尽管也有了明显的变化,并没有相应地调整过来。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的管理体制基本上还没有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改变过来,各级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文化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机构庞大、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我们在进行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同时,要特别强调进行社会结构的调整,逐步消除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其次,只有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才能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和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化,我国的经济体制已经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巨大变化。相比而言,社会管理体制由于缺少相应的规划和政策,不能很好地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要求,从而导致各类事故频发,造成人、财、物的巨大损失,反过来又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影响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这些年来,一些地方血吸虫病等疫病死灰复燃,艾滋病、吸毒等现象呈蔓延趋势,2003年发生的非典事件等,已经给了我们许多深刻的教训,迫切要求我们创新和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同时,改革开放后,伴随着政府和社会职能的分离和企业中社会职能的剥离,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大量与公民相关的社会公共事务要由社会各种组织来承担。但由于社会组织的不健全,社会功能的不完善,许多公民的各种公益性的需求并不能得到全面的满足。因此,只有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培育和健全各种社会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网络,才能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等各种需求,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第三,只有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才能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触动原有的利益格局,社会不同利益主体随之出现,利益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各自的利益必然带来权利意识,权利意识必然导致政治诉求,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也大量出现。并且,由于我国目前正处在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过程中,也是各种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就业问题、腐败问题、分配不公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是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可以说,这十几年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但并不是群众意见最少的时期。因此,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站在统揽全局的战略高度,从代表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位置,正确引导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以保证整个社会的协调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