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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是人才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创新人事人才工作的观念和方法,促进环鄱阳湖设区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推动江西在"中部率先崛起"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鄱阳湖设区市经过认真协商,达成了以下四点共识。
一、进一步确立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紧紧围绕环鄱阳湖设区市建设的发展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构建统一的人才政策框架体系,不断完善人才合作的运作机制,加速推进人才流动、人才评价、人才开发、人才信息、人才服务及人才共享等一体化进程,为环鄱阳湖设区市内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的目标任务是:按照环鄱阳湖设区市建设的发展目标和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紧密结合区域内各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资源开发自身的规律,坚持合作发展的宗旨,以促进区域内人才合作、人才共享为抓手,以推动区域内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为根本目的,努力构建合作紧密、机制完善、运作规范、效益显著的人才合作平台,逐步实现人才政策趋同化、人才配置市场化、人才市场网络化、人才评价标准化、人才信息公共化,通过近期和中远期目标的有机结合,梯次推进,最终达到设区市内人才资源开发和使用的一体化,构筑国际化的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高地。
推进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要立足设区市内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经济建设的战略构想和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好各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作为江西省会城市和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南昌市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全建设上具有较好的基础,应当充分发挥人才的辐射作用,积极为周边各城市提供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服务,促进区域内经济的共同发展,努力实现"共赢";另一方面鄱阳湖各市要以加快环鄱阳湖设区市建设为己任,围绕环鄱阳湖设区市建设的产业布局和项目规划,以资源、项目为依托,以优化人才服务环境为手段,为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输出、人才择业创造条件。通过城市间的密切合作,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推动设区市内人才的合作与交流,促进环鄱阳湖设区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加快构建环鄱阳湖经济人事人才制度框架体系
加强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必须有相对统一的人才政策作保证。区域内各城市要按照设区市人才一体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目标任务,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消除人才管理的政策性障碍,在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的各个环节,形成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建设一个市场、二个平台和三大体系。
1、一个市场--统一开放人才市场。
整合区域内人才市场资源,形成覆盖整个设区市、面向区域内各城市服务的、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逐步实现人才市场信息共享、项目对接、协议互认,推进区域人才市场的集团化运作,为区域内人才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奠定基础。
2、二个平台--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和人才项目合作平台。
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区域内所有人才网站实现互联,建立统一的人才信息收集、整理、储存和定期发布机制,实现区域内人才资信息共享,为人才择业和单位选才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人才项目合作平台。按照环鄱阳湖设区市人事人才服务合作进程和产业结构布局,结合各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各类人才开展咨询服务活动,进行科技攻关和项目合作开发,实现人才和项目的互动,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聪明才智。
3、三个体系--人才交流体系、人才培训体系和人才评价体系。
人才交流体系。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降低人才流动的成本,逐步实现区域内人才的无障碍流动。紧密结合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各类紧缺人才。推进人才的"柔性流动",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提高人才资源使用效益。
人才培训体系。加强人才培训合作,逐步建立人才协作培训、按需培训的机制,建立人才对口交流、挂职锻炼等新型人才培训制度。积极推进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的竞争力。
人才评价体系。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开展设区市内人才评价技术合作,逐步规范人才评价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建设区域内优化配置的各级评委会,完善考试和水平能力测试的题库建设,降低评价成本,形成统一的人才评价体系。
三、建立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的协调运作机制
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以市场驱动为主、政府推动为辅,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前提下,通过规划、章程、公约、协议和制度规范进行运作。
1、成立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协调领导小组。由环鄱阳湖设区市5城市相关部门组成推进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人才服务合作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目标,协调设区市内的人才政策,定期听取设区市人才一体化建设联席会议的工作报告并加强指导。同时,要采取措施,加强环鄱阳湖设区市与其他设县市的交流与合作,推广和运用设区市人才合作的成果,促进人才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建立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各设区市人事局组成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设轮执主席,轮执主席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由环鄱阳湖设区市内各市人事局长轮流担任,每届任期一年。联席会议主要研究部署设区市内人才一体化建设和城市间的横向联系,并协调城市间的人才合作事项,推动人才一体化建设的健康发展。联席会议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依法履行职责。省人事厅向联席会议派出观察员,了解和掌握人才一体化建设的进展情况,加大人事政策的指导和协调力度,推动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的顺利进行。
3、制定开展人才合作的规划、公约、协议等制度。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合作要公平、公正、有序。要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要遵照法律法规,规范合作行为;要明确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各方利益,推动共同发展。通过制度安排、契约规定等营造设区市内协调、统一、开放和宽松人才政策环境,保障人才合作的健康发展,有序推进。
四、加强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的组织领导
环鄱阳湖设区市占全省53.8%的国土面积,42.6%的人口,49.2%的生产总值,52.3%的财政收入,是全省产业、城市、人才最为密集的地区。推进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从而促进环鄱阳湖设区市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对我省实施"中部崛起"战略,作用十分重大。各城市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设区市人才一体化建设,积极支持人事部门开展城市间的人才合作,并加大合作项目的协调落实力度;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的导向作用,努力消除人才工作领域的地方政策壁垒。各城市人事部门要把推进人才一体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组建工作专班,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发展合作规划、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人事宏观政策的指导下,确保各项合作项目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环鄱阳湖以外各城市人事部门要加强与环鄱阳湖设区市的联系与交流,应用环鄱阳湖设区市合作成果,积极探索区域间人才合作的方式,与时俱进,共同提高全省人事部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服务水平,为建设的和谐江西贡献力量。
签订单位:南昌市人事局 签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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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单位:鹰潭市人事局 签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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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二00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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