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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工作的沟通与协调,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协调、开放自主、优势互补,互惠共享、合作共荣的原则,促进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开发的资源共享、政策协调、制度衔接和服务贯通,建立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开发新机制,逐步形成统一的人事政策制度框架、人才大市场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争取五年内实现区域人才的优化配置和更加合理有序地流动,经环鄱阳湖设区市内各城市人事局共同协商,建立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联席会(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及性质
联席会议成员方由南昌、九江、景德镇、鹰谭、上饶五市人事局组成,是为加强横向联系、协调沟通、推动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而建立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设执行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联络员,省人事厅派1名分管此项工作的处长担任观察员。
联席会议执行主席由5市人事局长轮流担任,每届任期一年,是本联席会议的日常联络负责机构;联席会议秘书长由南昌市人事局分管局长担任;副秘书长由下届主席方分管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其它工作人员由轮值方派出。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研究推进加强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的重大政策;审议设区市人才开发工作的总体规划、计划;确定共同讨论的重大议题;督促规划、计划和有关重大工作的落实;向成员报告设区市人才合作的情况;协调相互间的合作事项,推动人才开发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联络员与工作人员,由各市人事局负责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的联络员及相关人员组成。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南昌市人事局。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建立各成员单位相互对话的平台,对成员单位人才开发合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建议,组织拟订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并负责实施,安排联席会议召开议程;督促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的顺利执行;受联席会议委托,承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在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时,联席会议可以邀请其他省市和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出席。
四、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分为正式会议和非正式会议。
正式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次,时间一般在年初或年末,由联席会议执行主席方负责组织召开。非正式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就重大问题或重要的合作项目进行专题讨论,研究多方合作或双边合作事宜。非正式会议报联席会议执行主席及秘书处备案后召开。
五、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承担一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权利:参加本联席会议举办的各种会议、政策研讨、信息交流及各项活动,了解其他成员单位的人才政策与人才状况,了解会议有关决议、决定,了解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工作规划、计划的详细内容;自主决定参加各项合作协议;共享各项优惠政策、研究成果;参加设区市成员单位组织的人才论坛与重大政策、重大议题的研究决策。
义务:提供各地区人才状况、人事政策等相关信息与资料,促进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交流,积极提出合作项目,推动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工作规划、计划和签署的协议在本地区的实施;为环鄱阳湖设区市人才服务合作工作推进提出建议,为联席会议开展日常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遵守、履行签订的合作协议及本会的决议、决定。
本联席会议制度必须经过联席会议通过后生效。生效后的联席会议制度,如需修改,须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并经成员单位同意后方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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